在2月份『山と溪谷』雜誌中,刊載了以山岳遭難為主題的報導,若沒有「遭難」兩個大字落在藍天雪山之間,就只是一張佔滿全篇幅的美麗山岳影像吧!當我們站在山巔上,心隨著山巒層層延伸至天邊再無限擴大到想像空間,山的美麗總是讓無法抗拒,美麗的山總是讓人沈醉,但在美麗的背後卻隱藏著危機。
雜誌中將發生山難主要原因分為「迷途」、「失足」、「氣象」、「雪崩」,其中在2006年因「雪崩」造成最多山難事件,而發生山難的件數年年增長,但死亡件數而是年年減少;在台灣發生山難的原因應該與日本也是大同小異,而「雪崩」這項應該在台灣發生的比例不高吧。我在內政部消防署中看到以下的統計數字:
『根據統計,民國92年至95年5月間,共發生山難事故約100件,事故總人數高達460人(含死亡45名,失蹤16名),原因則以登山失聯及迷途居高,共佔56%,並於暑期及颱風、雪季期間發生事故居多。』
這些山難事件目前並不會阻止我繼續上山的意念,卻會讓我更加小心謹慎,提昇登山技能知識,如果說我比以前的我越來越懂山,對我而言這並不值得高興,反而是退步,面對山,面對大自然應該更加謙虛受教吧!現在的我應該是越來越不懂山,才叫進步吧!
聽過許許多多的山難事件,並不只是人跡罕至的地方才會發生,郊山或大眾化路線也是會發生,也常聽到受害人責怪隊友、領隊或嚮導...,這也是在所難免的,當然發生的原因不太可能只有單一原由。不管是否發生山難或只是在登山過程中發生不愉快不舒服等事件,我想登山並不是把所有責任都丟給嚮導或隊友,而是要學會自己對自己負責吧! 也許我並沒有真正遇過自己或朋友發生不幸,所說的並不客觀,只是目前個人所想而以。 我常告訴我的家人,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發生不幸,也許是天候原因、也許是迷途、也許是失足、也許是體力不支...但請不要怪任何人,因為自己的生命要自己負責。 **殘餘的光(玉山後五峰事件後)
2 則留言:
不虧是阿智呢…
想什麼事情都是正面且積極。
對自己負責,真的是一件很難的事。
對自己負責是很難,盡力而為嘍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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