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10/21
殘酷的事實
最近常想起以前一位主管跟我說的話,
那時想請假去尼泊爾健行,主管們二話不說准我請了將近一個月的假。
他告訴我,「自己喜歡做的事也要努力盡力做到最好。」
想起來殘愧,因為我沒做到。
也許努力很重要,但有沒有天份是件殘酷的事實。
1 則留言:
阿達
12:53 上午
不需殘愧至少你做了
其實每個人走的路都是不歸路因為不能重來
做了就做了請往前走 停下來就結束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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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需殘愧至少你做了
回覆刪除其實每個人走的路都是不歸路因為不能重來
做了就做了請往前走 停下來就結束了